【本文来自《老乡鸡道歉,你支持餐厅可以带宠物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说白了,很多餐饮经营者不是法盲就是打了擦边球。很多法规、国家标准对猫狗进入餐饮场所有明确要求。随便举几个例子: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一)食品原料处理与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并于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国家市监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4.2.6条: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
上海市公安局2024年发布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下列区域,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四)餐厅,酒店和食品商店。
谁知道这些阿猫阿狗是不是干净的,我为什么要承担这些额外的安全风险,我为什么要喜欢你那只傻猫,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变态要去舔你那只狗的屁眼。
要是经营者原因花大力气建造设置满足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标准的设备设施,饲主随身提供各种防疫检疫证明,并确保这些动物不对我的餐具、食品以及人身造成安全威胁,那就无所谓。别以为养些阿猫阿狗就能把自己的所谓的快乐凌驾在社会大众的安全之上,没人有义务承担这些额外的安全风险,除非你出钱。